適航英文是airworthy。簡單說適航,就是適合航行。但航空產業是一個嚴謹的行業,肯定是要有個“複雜”的定義。根據FAA(1998)定義:"is when an aircraft or one of its component parts meets its type design and is in a condition for safe operation.”當飛機符合其型號設計並且處於安全飛行的狀態。這定義把常聽的“初始適航”和“持續適航”的概念都包括了。
 
初始適航
Initial Airworthiness
(設計/製造)
飛機設計/製造
FAR PART:
21,23,25,27,29,33
持續適航
Continuous Airworthiness
(使用/維修)
飛機使用/製造
FAR PART:
43,65,119,121,129,14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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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為什麼飛機要適航呢,萊特兄弟發明飛機後,越來越多的飛機在天空上飛,也發生很多墜機事故。因此,出於保障公眾利益的要求,美國於1926年頒佈了航空商業法(Air Commerce Act of 1926),制定了有關飛機,飛行員,導航設施和建立空中交通管制的聯邦法規。要求飛機檢查適航性,要求在飛機外部放置標記以供識別。對飛行員進行航空知識測驗,並要求他們的身體狀況符合飛行要求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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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聯邦政府被要求建立新的機場,制定解決飛機高度隔離規定,開發和維護導航設備。該規定被稱為民用航空條例(Civil Aviation Regulations CARs)。今天,這些法規被稱為FAR(聯邦航空條例)。
    經過這九十年來的演進,現在的FAR的要求已遠遠超過CARs,自成一個很嚴密的法規體系,也就是說,任何人想要吃航空這行飯的,可能就要先熟悉法規,找自己相關的規定來研讀。
    但就想要研發設計一架飛機又要得到FAA認證,個人建議以下的法規可能要備,根據自已的領域擇節研讀,但就想要研發設計一架飛機又要得到FAA認證,個人建議以下的法規可能要備,根據自已的領域擇節研讀,

    1  FAR 21 - 產品和零部件的認證程式
    2  FAR 23 - 適航標准:普通類、特種作業類、特技類、通勤類飛機<===指的是小飛機像C-172, DA40
    3  FAR 25 - 適航標准:運輸類飛機<====指的是大飛機, 像ATR72, 波音747, 空巴A320
    4  FAR 33 - 適航標准:飛機發動機
    5  FAR 36 - 雜訊標準
    6  FAA 管理程式 8110.4C - 型號認證
    7  FAA 8110-12表格 - 申請型號合格證
    8  FAA 8130- 9表格 - 符合性聲明

    簡單說FAR 21是認證規章第一本要讀的文件,是核心管理規章,再搭配其他的技術規章如FAR 23, FAR 33,是通往型號合格證(TC)和生產認證(PC)的必經之路。其中, FAR 21子部B:“型號證書”FAR 21.11 - .53,說明了型號證書的取得基本過程要求。您可以找到“專用條件”(21.16),型號合格審定基礎(Certification Basis)(21.17),型號設計(Type Design)(21.31)的定義和型號合格證(TC)(21.41)以及持續適航性檔(21.50)等。

    基本的型號合格證的取證過程(如下圖),就是如何證明所設計的飛機符合前述法規規章,因此型號合格審定基礎包括:(1)確定適用規章(2)專用條件。這個審定基礎經局方批准後就成了整個飛機取證的重要依據。